业主讹称装烟雾器拆炉灶 住客控非法入屋影响生活(图)

发布 : 2017-5-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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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安省租务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


【明报专讯】大多区2名租客于2016年9月租了一处物业,但与业主关系不佳,到当月25日已经搬出。房东仅退回950元租金抵押中的300元。租客认为房东是以出租单位不合法为由,诸多方法迫令他迁出,因此向安省租务委员会要求退回全款并5天的租金,获得委员会成员支持。

此外,租客提告业主3项问题:非法进入租屋;影响租客合理的生活享受;未能提供业主按规定需要提供的重要服务。

委员会成合`. Cardoso同意前2项指控,房东为此需要减少租金总共130元。不过没有支持第3项罪名。

租客提供的主要证据是,房东于9月22日搬走了炉灶。他们理解重要服务就是提供人们基本生活的便利,因此搬走炉灶就是中断重要服务。但委员会会员指出,按照安省法律,重要服务包括冷、热水、汽油、电力、暖气或冷气,而没有包括炉灶这一类的用具。

但是,委员会会员同意,搬走炉灶,影响了租客的合理生活享受。其中一名租客称,她有肠胃病,需要吃自家煮的和高蛋白质的食物。由于搬走炉灶,使得她难以做到这一点。委员会会员同意她的说法,判定他们没有炉灶的4天时间,需要减少租金80元。

此外,租客同意房东于9月22日前来安装烟雾警报器,而房东却前来搬走了炉灶。委员会会员认为,租客同意房东来装警报器,他却张冠李戴,来取走炉灶,后者是未经租客同意的登门行为。为此,也也需要减少租金50元。

租客于9月1日搬入时,付了当月租金950元,同时也付了租金抵押950元。租客于25日搬走时,曾经给房东发短信,要求退抵押、房东同意,但之后却仅退还了300元。委员会会员认为房东无理由不退全部抵押。

另外5天时间也需要退租金。这5天租金是156元。

据此,委员会会员判决,房东欠租客抵押650元、5天租金156元、搬走炉灶和进门没有取得同意需付130元,总计936元。

租客申请判令花费了50元。委员会会员也认为应由房东负责。故此房东欠款增加到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