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英苑逾百业主昨到管理处递交确认信,并要求尽快召开特别业主大会,削减管理费加幅。(冯凯键摄)
【明报专讯】锦英苑业主因不满管理费加价近两成,于上月递交联署信,要求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召开特别业主大会。惟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表示,因联署中锦英苑二期代表地址有误,要求业主确认联署属实。昨有逾百名业主到锦英苑管理处提交确认书,要求尽快召开大会,削减管理费加幅至10%以内。
业主不满加两成管理费
锦英苑今年4月开始调高管理费20%,由每尺0.97元升至约1.13元,有居民要求暂缓加价及召开特别业主大会,惟得不到回应。按照《建筑物管理条例》,在5%以上业主要求下, 14天内应就业主指明的事宜宣布召开法团业主大会,并于45天内举行。锦英苑业主罗先生与其他业主遂于5月10至20日收集联署,并于5月27日递交473份业主联署信,但至今仍未获通知将召开大会。
法团称联署信代表地址有误 需确认
业主立案法团曾回覆罗,称其信上地址有误,质疑业主是否有授权罗为代表,要求联署者签署确认书,并称会在收到确认后安排举行业主大会。协助锦英苑业主的工联会邓家彪批评业主立案法团设立「不合理限制」,要求居民签署法例上没有提及的确认书。
罗忧虑确认书交到收集箱后,法团管委会可虚报数量不足5%,拒绝召开会议,故昨联同其他业主一并递交,并作登记。据罗统计,现已有111名二期业主及40多名一期业主递交确认书,希望星期二(27日)前可达5%业主的数量。本报昨未能联络法团管委会,无法取得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