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舞导师抽脂亡 死者代表入禀索偿(图)

发布 : 2017-6-2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拉丁舞导师李嘉莹(图)的个人代表入禀,向操刀医生及经营涉案中心的董事索偿。(网上图片)


【明报专讯】32岁拉丁舞导师李嘉莹,于2014年6月在尖沙嘴「重生植发中心」接受抽脂疗程后死亡。有意成为死者遗产管理人的代表日前入禀高院,向重生植发中心有限公司、两名公司董事,以及当日负责操刀的女医生索偿。入禀状未有透露索偿金额。

原诉为死者李嘉莹的个人代表及有意成为遗产管理人的黄玉爱,以及由朱俊桦代表的朱晓晴(全为译音);被告为重生植发中心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刘宝珊和周绍文,以及当日负责操刀的女医生关孝孜。入禀状指出,关孝孜于2014年6月26日在尖沙嘴加拿芬道「重生植发中心」为李嘉莹做抽脂手术,而该中心由刘宝珊及周绍文共同经营,因4名被告疏忽及违约,导致李嘉莹死亡。

控未存药物纪录 医生脱罪

据早前报道,死者李嘉莹生前于拉丁舞界享负盛名,人称「嘉嘉老师」,体重达300磅。她于事发当日前往重生植发中心接受抽脂疗程。案发后,卫生署曾到中心搜查,搜出165樽每樽含一毫升「‹Q替啶盐酸盐」的药物,但未有相关的危险药物登记册或纪录。

操刀女医生关孝孜事后被票控一项「没有备存有关危险药物的登记册或纪录」罪,惟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关当时供称早于收到传票后已将登记册交给两名律师查阅,并指是有关人员搜查时没有发现,她亦否认后期制作登记册,获裁判官接纳。

【入禀编号:HCPI66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