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追5600万 于品海:签协议仅让对方「舒服点」

发布 : 2017-6-2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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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商人于品海早年被生意伙伴入禀追讨欠款5600万元,他昨出庭供称,生意伙伴投资其公司亏蚀,他为补偿才签无法律效力买卖协议,指自己或会回购相关股份,强调协议仅让对方感舒服一点,并且是用以向债权人显示其财政状况的私人用途,从没想过要实行。

称从没想过实行协议

原诉为开强投资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曾任明报企业非执董的柯碧浪;被告于品海为明报前主席和网媒「香港01」创办人。于供称,柯早年购入其名下智才企业有限公司的股份,其后因金融风暴陷财困,于是于1998年透过姓李友人提出希望于能回购股份,惟于表明反对。

该姓李友人得悉后,希望于能作些行动让柯感舒服点,而于亦想补偿柯因投资其公司失利,遂同意草拟一封信及一份买卖协议,内容是于或会回购股份,以让柯与债权人谈判时有依据,文件并无法律效力。于强调根据当时协定,买卖协议由姓李友人看管,不会给柯,但不知为何最终柯取得该协议,因此才会有是次诉讼。

法官质问,无法律效力协议如何能让柯感舒服点;于回应指这是由对方提出,强调只要是柯认为可行,他便不介意做。至于柯所指依买卖协议所获得的2200万元,于澄清是为协助柯渡过财困而私下给予的援助,与协议完全无关。控辩双方举证完毕,案件今结案陈辞。

【案件编号:HCA16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