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5千公斤工业毒粉条 山东4人囚3至9年
发布 : 2017-7-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山东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近日就一宗「毒粉条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定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9年,罚款10万元(人民币.下同)至100万元。
案情指,被重判9年的邱合庆于2012年,以10万元购入粉条加工设备及加工配方,同时找来在济南打工的付某、孙某及颜某在黑心工场内,用工业明胶等化学品为原料制成「毒粉条」,再存放在水泥池内凉水冷却,并添加甲醛作为防腐剂。
换言之,执法人员在案发当日在工场内缴获的该批用上3种工业化工材料所制、共5000公斤的「毒粉条」,不仅不含淀粉,而且检测发现,甲醛含量更超标360倍。经查,邱合庆等人多年来生产及销售超过200吨的「毒粉条」往20多个省市,非法获利4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