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提问两屋各住半年 可否免空屋税 答案是不可(组图)

发布 : 2017-8-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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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昨晚谘询会上情况。(明报记者摄)





【明报专讯】多市政府考虑仿效温哥华增设「空屋税」,昨晚为此徵询市民意见。数十位市民出席,其中不少亚裔和华裔人士。

市府官员昨天称,多市之所以考虑徵收「空屋税」,因为省府数月前为平抑房价,推出系列政策,其中包括允许多伦多市府开徵此税。多市议会已经做出决定,要求市府官员就徵收此税的效果及具体做法,提出方案。

市府根据温哥华早前实施「空屋税」的方式,提出多伦多确定市民空屋的三种办法。一是规定业主必须就房屋的居住状况,如实申报。二是实行自我报告模式。三,在投诉基础上实行,0现场听众即席提出不少问题。

詹嘉礼是昨晚唯一参加谘询会议的多市议员。他表示,他自己的选区内也有不少空置物业,支持市府引入「空屋税」。他的问题是,市府可否利用水、电费的数据,来确定房屋是否空置?

但市府官员宣称,根据私隐保护法,市府不可利用水、电费等个人信息,来确定物业的居住状态。当然市议会也可形成决议,要求省府修法。但这样做,为时较长。

在回答其他问题时,市府官员称,他们也认为多市的空置物业中,共管柏文单位,多过独立和半独立屋。

一些柏文楼内,水、电共用,所以即使可以使用水电费追踪,在这样的柏文楼内,也没有办法。

一位华裔市民发问,如果一个业主有2处物业。如果这人每处各住半年,能否免未来的「空屋税」?回答是,根据税务法,一个人或者家庭,只能确定一处物业为主要居所。因此,另外一处就需徵税。

市府还为就此议题举行民意调查,听取各界意见。市府官员预料今年晚些时候就此形成报告,供议会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