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充律师吞女客3.1万元 华裔法律助理裁专业失当(图)

发布 : 2017-9-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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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上加拿大法律学会。(明报记者摄)


【明报专讯】烈治文山一名华裔法律助理(paralegal)被指冒充律师,并将客户31,000元款项存入自己公司的户口,被裁定专业失当。

案件去年12月至今年3月在法律学会仲裁庭(Law Society Tribunal)审理,案情指,现年66岁的法律助理李平(Ping Lee,音译),为一名经营互助会(即标会)Mutual Help Club的女子打官司。

在2010年,该互助会部分会员未能还款,其他会员未能取回本金和利息,导致女事主要代为赔款。她原先聘请一名译音姓伍(Eng)的律师,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Small Claims Court)向拖欠者追讨款项,其中一宗官司在2014年完成;但女事主其后跟伍律师就收费问题有分歧,终止合作。

女事主在2014年12月以5,000元聘请李平接手其馀个案,和评估伍律师的费用,堂费另计。

本身操普通话的女事主不谙英语。她跟李平初次见面时,懂国英双语的事主女儿和一名朋友也在场,三人都一直认为李平持有律师资格。女事主供称,是从李平的说话和他的卡片上注明是一间法律公司的合伙人和商业经理,因而认为他是律师。

在2014年末,6名互助会会员向女事主追讨欠款,后者在聘用李平前,曾答应合共还款30,000元。女事主称李平建议为其安排还款,她要求李平准备和安排跟该6名会员签订解除条约(mutual release)等,以用作向欠债会员追讨官司之用,而李平也同意。

但李平供称,女事主雇用他是要就还款额等事务谈判;他说该6名员工曾骚扰女事主,因此女事主要求他代为解决,尽量压价,若还款额少于30,000元,馀额可归他。

他强调自己是以商业,而不是法律原因被雇用。女事主在2015年1月给予李平30,000元的银行汇票,称相信他会代为缴款,李平却将钱汇入自己公司的信托帐户。到女事主其后询问这笔钱的去向时,李平仅称款项被他借了,之后会还款。另外,李平被指私自跟伍律师达成协议,收取伍律师1,000元。

当李平跟6名债主会面时,6人因早获承诺会获赔款30,000元,不肯让步。李平向其中4人的代表开出24,200元的个人支票,但一直拖延,要求对方不要兑现支票;相信他已花掉这笔款项,因此根本无钱可付。

女事主在2015年8月雇用一名律师洛布(Loeb),洛布向李平追讨款项不果,入禀安省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官司仍未完结。

上加拿大法律学会(Law Society of Upper Canada)指李平侵吞女事主合共31,000元款项,花了当中13,000元,其馀款项用作公司的开支。

连同其他涉及利益冲突和收费过高等指控,仲裁庭在今年7月11日裁定李平专业失当,要继续停牌,等候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