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长涉通风报信 换按摩院4次服务 另涉逼另一按摩院廉售女商人(图)

发布 : 2017-10-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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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诉一名警长,涉嫌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涉案驻守九龙城分区的警长,于2014年向区内一间按摩院主管提出可通风报信,提供警方行动的机密资料,以及在4次接受按摩院服务时「没有付款」;此外,该警长又被控向另一间按摩院的东主施压,迫使对方以较低价钱将其按摩院售予一名女商人。

隶属杂项调查队 职责之一巡按摩院

警方发言人昨日回覆表示,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和诚信,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警队会继续根据诚信管理综合纲领,致力采取果断行动杜绝渎职和不当的行为。警方表示该名警员已被停职,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不作评论。

涉案男子张家辉,50岁,案发时为警长,隶属九龙城分区杂项调查小队,其中一项职责是在九龙城区内的按摩院巡查及「放蛇」监察。

廉署表示,张被控两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即执行公职时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当行为。被告已获准保释,将于下周二(24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应讯。

廉政公署昨表示,早前接获两宗贪污投诉,经调查后揭发案发时为警长的被告涉案。其中一项控罪指称被告涉嫌于2014年2月5日至9月19日期间,威胁一间按摩院的主管,表示若警方日后在行动中察觉到其按摩院的按摩师违规,便会拘捕她而非按摩师。此外,被告亦涉嫌提出向该按摩院主管通风报信,提供其他警员及其日后行动的机密资料,以及在4次无付款下接受按摩服务。

被控威胁东主继续经营将骚扰

另一项控罪则指出,被告涉嫌于2014年2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表露警员身分并要求另一间按摩院东主,退还一名女商人为购买该按摩院而支付的5000元订金,或以较低价钱出售该按摩院予该女商人。此外,当警方在该按摩院进行两次例行视察牌照时,被告涉嫌威胁该女东主若继续在该按摩院经营业务,会对她作出骚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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