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开车唱歌收149元罚单

发布 : 2017-10-23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明报专讯】满地可市一名男子说﹐他在驾车途中引吭高歌﹐演绎90年代流行歌曲﹐收到149元罚单。

9月27日﹐男子莫拉(Taoufik Moalla)驾车去买瓶装水﹐兴之所到﹐随口唱起C+C Music Factory1990歌曲《人人起舞﹐冒汗吧》(Goona Make you Sweat, Everybody

Dance Now)。忽然﹐他听到身后警笛大作。

莫拉对CTV电视台满地可分台(CTV Montreal)说﹕「我原以为﹐他们是想超车﹐但他们在扬声器内大声说『请停在右边』﹐我停下车来。4名警察走过来﹐两边两个﹐他们探头朝车内张望。跟著他们问我﹐我是不是大喊大叫。我说﹕『不是﹐只是唱歌。』」

莫拉说﹐警察检查他的车牌和登记文件﹐跟著走回来﹐给他149元罚单﹐指他在公共场合吼叫。根据满地可城市附例﹐「吼叫破坏秩序」﹐违反「和平与安宁」规例﹐初犯可判罚款50元到1,000元﹐再犯可罚100元到2,000元。

莫拉说﹕「不知道我的嗓子是不是很难听﹐结过吃了张罚单﹐但我很震惊。我明白警员秉公办事﹐他们可以检查﹐有没有异状﹐我有没有绑架什么人﹐车内有没有危险﹐但从没想到﹐他们会给我开那样的罚单。」

莫拉又说﹐其实他没有放声唱歌。「只是心情愉快﹐喜欢那首歌」。虽然他觉得事情有点荒诞﹐但仍保持镇静。

「我说﹐『OK﹗多谢你』因为我知道﹐我可以挑战这张罚单﹐他们只是秉公办事。」

莫拉说﹐已向法庭抗辩﹐现在等候排期﹐可能等上一年。若见法官﹐他会如实告诉法官﹐当时发生什么事情。

他说﹕「试想一下﹐如果加拿大球队胜出﹐球迷就会一边开车﹐一边喊叫﹐会大声唱歌﹐你是不是统统开罚单﹖」

莫拉的太太说﹐他在开车时唱歌﹐收到一张罚单﹐不足为奇。「她告诉我﹐如果是唱歌﹐我会开300块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