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加拿大仍保中国国籍 这些提议北京会接纳吗?(图)

发布 : 2017-10-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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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侨委会法案室在本月初召集了来自北美的10多位侨领座谈。(受访者提供)


【明报专讯】鉴于1980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自实施近40年以来一直未进行修订,多伦多社区人士日前在出席中国全国人大侨委会法案室召集的座谈会时,提出了对现行的《国籍法》中的第9条进行修订的建议,从而确保中国公民在取得外国国籍后,不会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并要求降低申领中国绿卡门槛。

中国全国人大侨委会法案室在本月初召集了来自北美的10多位侨领座谈,其中包括加拿大的3位代表,分别是多伦多社区与文化中心的行政总监锺新生、加拿大洪门民治党多伦多支部主委余卓文和花都同乡会会长吴文光。与会者均从不同的角度就双重国籍表达了看法。

锺新生曾在2011年9月以中国全国政协海外列席代表的身分,向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建议书,提出了设立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来代替双重国籍的构想。

锺新生指出,他在出席上述座谈会时提出了对现行的《国籍法》中的第9条进行修订的建议。现行的《国籍法》第9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他说:「我建议对上述第9条进行修订,即: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可以申请丧失中国国籍。不过,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在不丧失中国国籍的情况下,应不能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另外,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中国公民,如不丧失中国国籍,在中国境内时将失去其他国家的领事保护。」

他又说:「1980年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实施至今已接近40年,在此期间,中国的经济社会状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大规模的移民潮和回流潮,上述《国籍法》显然已经过时了。」

洪门民治党多伦多支部主委余卓文在座谈会上提出了降低中国绿卡的门槛的要求,从而给已经取得外国国籍的华人提供回国的便利。他举例说:「拥有外国国籍的华人在中国境内,无法在网上购买乘坐高铁的车票,在出行方面有所不便。」

锺新生说,全国人大侨委会法案室的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向与会者承诺,将向外交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传递海外华人华侨有关双重国籍的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