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事件未了 上诉驳回 「水壶」行动指挥官加罚30日有薪假期(图)

发布 : 2017-11-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明报专讯】加拿大于多伦多举办20国峰会已经7年,和警方维持秩序有关的官司还未终结。纪律聆讯中唯一被控「行为不当」罪名成立的多市高级警官对自己的罪名提出上诉,但于前天被驳回, 原被判罚30日有薪假,增倍为60日。与此同时,最初投诉的维权人士方面所提出的将他革职的要求,也未获接受。

多伦多警队督察芬尼顿(Mark Fenton,图),接手指挥当晚的执法。他两次下令进行所谓「批量拘捕」。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在倾盆大雨下于皇后西路夹士巴丹拿道附近,将数百市民圈定在内,不得动弹。其中有抗议者,也有不少无关市民。

这些行动后来被标签为「水壶」(kettles)。

维权人士将他告到「安省平民警察委员会」。该委员会举行纪律聆讯。

退休法官咸美顿(John Hamilton)主持该聆讯,确定芬尼顿3项行为不当罪名成立。但是这位退休法官对芬尼顿的当晚的处境表示同情,包括他面临抗议者对多市财产罕见的破坏,以及焚烧警车等。

不过,他认为,芬尼顿不问青红皂白将众多市民包围、拘捕是太过极端。该决定「缺乏对于抗议权利的理解」。

「他使用警力的程度,和控制风险没有合理的联系」。为此判定芬尼顿对每个「水壶」行动都有一项非法拘捕罪名成立。

此外,退休法官认为芬没有经受足够的控制局面的培训。此外,他的上司也应该及时制止他。

咸美顿判决的责罚是:正式谴责,取消30天休假。

维权方认为责罚太轻。他们要求的是将该位警司革职。为此他们提出上诉。前天维权方律师雷格(Adrienne Lei)表示,「我们的要求没有得到支持,为此感到失望。我们正在考虑下一步行动」。

他们下一步的可能行动,是向安省地区法院就平民警察委员会的决定提出上诉。他们需要在30天内做出决定。

前天委员会的决定中,对芬尼顿的责罚有所加重,将本来取消30天有薪假,加到60天。

当退休法官咸美顿于2015年8月判定芬尼顿不当行为罪名成立时,该高级警官立即通过律师表示道歉。「他对于自己的有些决定,拘捕了一些和暴力行径无关的人们,和将一些人在大雨中困守多个小时,深表悔恨。他希望向每位无关的受到负面对待的人,表达个人的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