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华驻外传媒人员应为「外国代理人」

发布 : 2017-11-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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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美国国会一个委员会15日表示,中国国营传媒的所有驻美国人员,都应该被强制以「外国代理人」身分,向美国政府登记,指他们有可能为中国的情报蒐集和「资讯战」提供支援。

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发表报告,指北京正高速扩展其驻外传媒规模,以宣传国家和党的正面形象;但同时加强了对国内互联网等平台的控制;及限制了外国记者在华的活动。委员会要求国会加强《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有关法令在1938年通过,要求在美国工作、受外国政府及政治机构指派、用于游说美国政府的人士,都必须向美国司法部登记。之前这项法令主要针对代表其他国家的说客,但司法部不时会要求外国官方传媒登记。

中国国营传媒近年扩张海外业务,根据2015年的纪录,新华社有180个驻外记者站。委员会指中国国营传媒和与北京友好的私营传媒,基本上垄断美国有线电视的中文频道,「曲解美国华语社区可以接收的资讯」。

委员会也就与中共有联系的企业在美国传媒市场的参与愈来愈多,令美国电影公司或许需要自我审查会在中国市场播放的作品,从而破坏美国电影公司的独立性。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未就报告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