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穿马路致机动车主死亡 行人被判刑

发布 : 2017-11-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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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据《四川新闻网》报道,四川锦江法院日前依法审结一起路上行人作为被告人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被告陈某某翻越道路隔离栏横穿马路,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罗某因伤死亡,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2月17日,罗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成都锦江区某路段时,遇行人陈某某由其行驶方向从左向右跨越道路中心隔离护栏横过机动车道,造成罗某所驾车与陈某某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罗某与陈某某均受伤,后罗某因颅脑损伤抢救无效于2017年2月28日死亡。经认定,陈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公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锦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并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