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同乡三度强奸妻子 上访遭刑拘 河北男杀死疑犯囚终身

发布 : 2017-11-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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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河北一名男子两年前声称妻子一个月内三度遭一名同乡强奸。男子和家人私下向对方索赔不果报警,疑犯被扣留7日后获释,须按警方指示「监视居住」。事主夫妇不满结果多次上访,却因涉扰乱社会秩序曾被行政拘留10日。最终丈夫某日喝醉后杀死疑犯,由2015年初审到今年终审均被判终身监禁,并需向死者家属赔偿。其妻及代表律师表示要申诉,要求调查处理强奸案的警员有否渎职。

事发在河北省涞源县南屯镇张家庄村,男子毕志新杀死同乡冀鹏,指其三度强奸他的妻子曾秀梅(化名)。

根据内地《封面新闻》报道,案发时序如下:

2014年7月:毕志新的妻子曾秀梅要回娘家。由于毕家没有汽车,于是女方坐同乡冀鹏车辆出发。途中冀涉嫌载她到一个小山坡后强奸,随后不足一个月内再两度施暴。毕家曾寻求与冀鹏私了,但因不满赔偿金额报警。

2014年8月30日:冀鹏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带走,7天后获释,被处「监视居住」。根据口供,疑犯承认3次与曾秀梅发生性关系,但称每次都是双方自愿。

2015年1月:毕志新与曾秀梅因不满冀鹏刑罚过轻,多次到县公安局及检察院追问案件进展,以及为何没有拘捕冀鹏。两人不满答覆多次上访,一度上访到北京,最终被带回河北,因涉扰乱社会秩序遭行政拘留10天。

2015年2月5日:毕志新外出饮酒,酒醉后从家中取出菜刀和镰刀出外杀死冀鹏。冀的尸体在当晚9时许被人发现,头部几乎甩脱。毕志新之后要求曾秀梅报警。

2015年10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毕志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需向冀鹏的家属赔偿逾14万元人民币。毕家和冀家都提出上诉。

2016年3月2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清,将案发还重审。

2016年9月7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但毕志新需赔偿的金额上调至逾16万元。两家都再提出上诉。

2017年7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刑罚维持,但赔偿金额减至2万多元。

报道又指,毕和冀原居村庄内,不少村民认为事实上是曾秀梅与冀鹏有私情,被揭发后才声称遭冀强奸,女方对此坚决否认。而她与毕志新的辩护律师刘昌松上周五(17日)收到终审判决书后,决定为毕提出申诉。刘指毕杀人的原因,与冀鹏强奸案的处理有很大关系。强奸案资料显示,冀鹏曾承认自2014年7月起,三次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与曾秀梅发生性关系。

刘昌松质疑公安机关为何一直未有逮捕冀鹏,当局对他「监视居住」时亦无实行严密监控措施,让他可在村内自由活动,令毕志新夫妇感到严重恐惧,「是警方重大失职」。他认为毕犯案行为应被认定为「义愤杀人」,依法应被判3至10年有期徒刑。刘并指法庭应厘清和调查清楚警方,在处理冀鹏强奸案时可能存在的失职,甚至是渎职行为。

曾秀梅受访时表示,她唯一目标就是要为丈夫毕志新讨公道,然后养大两个女儿。

另一方面,死者冀鹏据报至今仍未下葬,其妻与两个孩子事发后已离开原本居住村落;死者姑姐称他们正靠政府救济金生活,连亲人的电话也不怎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