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效禘5死者家属索偿 后年再讯

发布 : 2017-12-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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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2012年国庆日南丫效禘,事发至今逾5年,其中5名遇难者的遗产执行人及受养人去年入禀高院,向肇事「南丫IV号」船长周志伟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索偿。案件昨在高院提讯,原诉要求港灯提供工程师的平均薪金,以评估索偿金额。法官将案件押后至2019年8月再讯。

要求港灯交代工程师薪金水平

原诉表示,其中一名死者林嘉敏(30岁)为港灯员工,事发时正修读电子工程课程,若非不幸身亡,年轻有为的林相信有机会晋升成高级技术员或工程师,前途无限。原诉遂要求港灯提供工程师的平均薪金,以衡量索偿金额。

港灯一方称,工程师共有7个职级,难按此计算当中薪金。法官遂要求港灯提供其中4个职级的薪金以作评估,并批准双方再提交其他文件。

5名遇难者包括新婚夫妇刘文丽及林嘉敏、大专生区晓霖、女护士陈敏盈及李泳梅。另外,死者傅玉灵的遗产代表人早前亦向港灯索偿,据了解,双方昨达成和解协议,惟未有透露赔偿金额。

【案件编号:HCMP 1476/2017、HCPI1037-104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