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大女生吸大麻饮酒失知觉 指控华裔男护士医院内性侵(图)

发布 : 2018-1-1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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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多伦多大学。(明报图片)


【明报专讯】多伦多大学一名女生在参加迎新派对期间,饮酒及吸食大麻后失去知觉,由救护车送往西乃山医院。但女生声称,在医院等候治疗期间,被一名华裔男护士伸手入覆盖著她的毛毯内,上下其手,既捏她乳头,又触摸其下体。女事主趁机向其中一名医生投诉,男护因而被捕并控以性侵犯。

但在审讯过程中,法官认为女事主的供词前后矛盾,并不可信;相反,有份救治女事主的华裔医生的证供则显示男护清白。最后,男护得以脱罪。

案中女事主为多伦多大学新生。她于2016年9月6日参加大学迎新会。女事主当晚前后到了三个地点参加不同派对,期间,她喝了至少5杯啤酒,并吸食两口大麻后,便开始头晕,手脚发麻。

她跌跌撞撞的走到街上,终不支倒地。约15秒后,其友人把她扶到草坪上一张长椅上。

未几,救护人员到场,将女事主送往西乃山医院。女事主声称,当时她虽不能动弹及言语,但仍知道四周的事情。

女事主经医护人员初步检查后,便被推进一房间等候进一步治疗。期间,一名男护(即案中被告)为女事主盖上一张厚毛毯。但女事主声称,当被告为她整理毛毯时,觉得对方将右手伸进她右边的胸罩内,并捏其乳头,然后他又用左手做出相同动作。

后来,被告在她手肘内侧涂上酒精,似要为她作静脉注射时,再重施故伎,又将手伸入其胸罩内抚弄。但被告未为她作任何注射便走开了。

女事主又供称,10分钟后,被告折返,再为女事主进行静脉注射。今次被告先在她的手肘对上位置绑了一条塑胶带,然后上下摆动她的手,由于其手的摆动范围十分接近被告的裤裆,故其手指多次触碰到男护下体,约持续6至7秒。

被告替女事主进行静脉注射后,便绕到床的一边,将她身上的毛毯退至腰间,再伸手入其短裤及底裤内,用手触碰她下体。女事主此时刻意动一动脚,好让对方知道她是清醒的。被告见状,便马上缩手。

当被告离开房间后,另一名女护刚好经过,女事主试图引起她注意,但对方未有理会。直至一名早前替女事主作初步检查的男医生过来,女事主向他投诉遭性侵。院方得悉后,严肃处理事件。

法官认为,女事主在庭上坚持事发当晚意识清醒及保持警觉,只因她深知,若她承认事发时自己失去意识,其供词的可靠性将大打折扣,不能将被告入罪。

然而,在审讯中,法官发现女事主的供词前后矛盾,包括女事主矢口否认事发当晚醉酒或因吸食大麻而影响认知,偏偏她对当晚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遗忘。

替女事主治疗的医生在庭上表示,由于当晚女事主失去知觉,故特别将她推往位处当眼的房间,而当时房间的布帘是打开的。房间距离护士台及医生的办公桌均不远,原因是这可易被旁人监察著,亦好让护士替她作静脉注射后,医护可留观察其反应。

虽然根据安装在医院的闭路电视的确显示,被告的确曾为女事主提供治疗,亦有在房间内为她作静脉注射,但这只证明被告有机会犯案,并不代表被告真有犯案。

况且,医院内另一名华裔医生成为该案十分有力的证人。该医生表示,留意到被告替女事主注射的过程,但并未看到如女事主口中所述般,被告在其裤管附近上下摆动女事主的手;亦没看见被告伸手入毛毯内抚弄女事主及乳房及下体。

最后,安省法院法官指出,鉴于女事主口供前后不一,相反医生的证词有力、可信,故最后裁定被告性侵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