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制 每年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

发布 : 2018-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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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共中央近日印发文件,建立中国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上述文件提出,中国国务院每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依法由国务院负责官员报告,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官员报告。

文件表示,人大常委会进行国有资产监督时,应侧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有关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9大方面。

这一文件说,建立中国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中共中央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基础工作。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等具有重要意义。

文件提到,依据宪法和法律,中国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并负有管理职责,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负有国有资产监督职责。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是中国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