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法学生接交通告票上诉 两番求延审讯 缺席判输官司(组图)

发布 : 2018-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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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学生被控停牌前不停车,上诉被驳回。(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一名华裔学生魏某(Yuyang Wei,音译)被控停牌前不停车,该学生不服而选择上诉,但先是以考试为由第一次推迟审讯日期,后来又以作为代理的法律顾问「没空」为由,再次要求延期,这回却遭到法官的驳回。而且法官还采取了缺席审判的方式判魏某罪成。被告不服提出上诉,结果还是被驳回。

魏某在2015年8月3日,被警员开了一张「停牌前不停车」的交通告票。他选择上庭打官司,先是被通知在2016年4月20日受审,他通过法律顾问向法官求情,称4月20日那天他要考试。

主审的公民法官很体谅地同意了延期,将审讯日推迟到11月14日。但在这一天到来的3个多星期之前,魏某又通过代理的法律顾问向法官再次要求延期,而这一回的理由是,审讯日是在周五,而那天偏偏代理律师没空,而且所有的周五都没空。

法官听到这个请求后认为,如果再次延期,就会再拖延1年的时间,考虑到审判应及时举行,于是驳回延期请求,仍定在2016年11月14日进行。到了正式审讯的这一天,魏某仍然要求再延期,而且非但他本人没有上庭,他的法律顾问也没有出现,只是派了一个作为助手的法学院学生上庭。该学生还以11月7日提出的「案情披露」(Disclosure)作为再次延期的理由。

法官先是驳回再次延期的理由,认为「案情披露」的要求不够及时,仅允许短时间让法律顾问审阅案情披露。经过短暂的休庭之后,那名法学院学生还是要求延期,理由是她已经拿到案卷,但还没有机会与当事人讨论,而且她也没有被授权进行认罪或辩护。法官又驳回了延期请求,检控官于是请求下午再审。没想到下午再审时,那学生竟然已经走了。而检控官则表示,他已在休庭期间和法律顾问通过话,确认该学生的确没有获得授权进行辩护。

法官于是传呼被告魏某,但始终无人回应,法官于是决定进行缺席审判,并采纳了控方的证据,判定魏某有罪。

看到这样的结果,魏某自然不服提出上诉,称延期的主要原因是所聘请的法律顾问没空;其次他也没有获得足够的时间审阅案情披露;更是在缺席的情况下被判有罪。

而上诉庭的法官认为,有没有法律人士作为代表并不是必须的,法官在批准第一次延期申请时,就已经是让被告做好安排,在延期后的审判日有法律代表出庭,但被告却没有认真对待,因此法官否决第二次延期申请合情合理。

此外,法官在允许被告审阅案情披露的程序上也无可挑剔,因为这个案情非常简单,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延期的方式来让被告及其法律顾问审阅。

对于缺席审判的问题,上诉庭法官认为,被告已经收到了第二次审判的日期,而且在10月份延期申请被驳回的时候,被告就应该已经要准备好在审讯日应诉,但魏某却只是派出一个代理人,而且没有指示代理人是否认罪或辩护,却想要抗拒法院的明确指示。在此情况下,缺席审判的做法无可置疑。

综合以上因素,上诉法院驳回了魏某的上诉申请,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