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苹果》诽谤 脊医会长败诉

发布 : 2018-3-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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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香港脊医学会会长陈显强声称《苹果日报》于2012年刊出3篇诽谤他的报道,翌年兴讼向《苹果日报》索偿100万元。区院法官昨颁下判辞指出,虽然该些报道的内容构成诽谤,但认为《苹果日报》是基于公众利益才刊登,可获「受约制特权」保障免责,裁定《苹果日报》胜诉兼获讼费。

原诉陈显强为执业脊医,亦是香港脊医学会会长。被告分别是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时任总编辑张剑虹及苹果日报网页持有人AD Internet Limited。区院法官昨于111页的判辞中指出,《苹果日报》于2012年11月26日刊登报道,指原诉任股东的公司涉层压式推销,此指控或会让读者误以为原诉自身亦积极地参与层压式推销,故认为报道内容构成诽谤。

惟法官亦指出,《苹果日报》刊登报道的原意是提醒市民小心层压式推销的投资骗局,在报道中提及涉事公司股东的名字亦属合理,加上记者在刊登前已尽责地向原诉索取回应,只是原诉拒绝回答。法官认为,该些报道涉及公众利益,可获「受约制特权」保障免责,裁定《苹果日报》胜诉。

【案件编号:DCCJ14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