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德权:《球迷奇遇记》不涉贬损国歌(图)

发布 : 2018-3-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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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昨日首次讨论《国歌法》本地立法,被问到歌手李克勤的歌曲《球迷奇遇记》被指有改编国歌的部分,立法后若公开播放此曲会否犯法?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聂德权表示,看不到歌曲本身会触犯国歌法第15条中所指的篡改或贬损国歌的犯罪行为。

茶餐厅播国歌 不受规限

在昨日的会议上,多名议员都关注市民会否在日常生活中,因为听到奏国歌但未有肃立而误堕法网。民建联李慧琼表示,有人声称将来若路过时代广场遇上大电视奏国歌,若不肃立都会受罚,希望局长澄清。聂德权回应说,条例草案会清楚列明参与和出席奏唱国歌场合时,须要肃立和庄重;若不是出席有关场合,或只是路过及茶餐厅内播国歌,是不属规限范围。李慧琼再追问有关讲法是否危言耸听,聂答说:「是。」

公民党杨岳桥质疑,李克勤的《球迷奇遇记》中有改编国歌的部分,国歌法立法后是否就不能公开播放。聂德权回应说,看不到有关歌曲触犯国歌法第15条中所指的篡改或贬损国歌的犯罪行为。

实政圆桌田北辰表示,如果有人在立法会拉布时,或者集会游行时,「很正规很标准地用扩音器播放国歌」,但意图不明或别有用心,其他市民若不肃立会否犯法。聂德权强调,市民只要尊重国歌,是不用担心,亦不会误堕法网,指政府要视乎每一宗个案的实际情况和证据,去判断有关行为是否触犯法例。

根据《国歌条例草案》建议文件,当中第15条列明「任何人公开及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