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新娘指控中环婚纱店租冒牌货 辩方:非Pronovias是Pronovia(组图)

发布 : 2018-5-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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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事主谭乐欣自2015起正式成为执业律师,现为金管局法律顾问。(周芷晴摄)



被告为Gemelli Wedding婚纱店女董事李紫玮。(周芷晴摄)


【明报专讯】金管局法律顾问称前年7月向中环婚纱店Gemelli Wedding租借西班牙品牌「Pronovias」婚纱,第二次试身时婚纱上亦没正牌标签,她在婚礼结束后向效碢投诉,婚纱店董事稍后被票控,昨否认一项违反商品说明罪受审。辩方称婚纱店董事从没向事主表示涉案婚纱是「Pronovias」品牌,而是「Pronovia」,而事主身为执业律师,明知该婚纱店是水货店便应更加谨慎。

称蕾丝褶位与正牌不同

事主谭乐欣昨供称,2016年筹备婚礼时在涉事婚纱店facebook专页上,看中一条西班牙品牌「Pronovias」的鱼尾婚纱裙,同年7月她首次试身,被告李紫玮(49岁)向她展示相似的婚纱裙照,并一再确认婚纱为Pronovias品牌。事主当日决定购买9460元的「套餐」,并付了7000元订金。

约一个月后,事主第二次试裙,发现裙带没有挂上正牌标签,她没有即时向被告询问,但事后在网上发现,她试身的婚纱蕾丝和褶位,与Pronovias品牌的婚纱不同。事主后来问被告,被告解释事主试穿的裙是新款,故有差别,至于品牌标签,被告称由于婚纱店是非官方代理,故从欧洲购入后会拆去标签。事主虽对婚纱裙真伪存疑,仍于去年2月婚礼穿上该条婚纱。事主又称她向效碢投诉时,再发现婚纱店facebook显示的品牌是「Provonias」,而非上述所指西班牙品牌「Pronovias」。

辩方质疑身为律师欠谨慎

辩方盘问事主时表示,事主也会知道自己昨日所穿的鞋是「Ferragamo」牌子,故事主首次试身时应有留意裙上标签。

辩方又认为事主身为律师,明知该婚纱店是水货店,应更加谨慎,而被告其实从无提及「Pronovias」,被告一直只表示是「Pronovia」。事主回应称,她作为新娘子,心急想试裙,故未有留意标签,但认同当时有少许轻率,现时回望应该更谨慎。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ESCC49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