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籍英语能力证明要求放宽 国外很久以前语言训练亦可(图)

发布 : 2018-6-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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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部扩大接纳入籍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证明文件。(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移民部向移民顾问业界发出的一份文件显示,移民部扩大接受入籍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证明文件范围,包括未完成的学士或文凭课程也可视作申请人的英语能力证明,预料放宽后将令每星期的成功入籍个案增加200至250个。有移民律师认为放宽文件要求的最大得益者为中国和印度移民,而移民部亦可以节省更多行政费用。

根据规定,18岁至54岁的本国永久居民申请入籍时,必须提交有效的文件证明申请人的英语或法语水平达到一定的程度,例如政府认可的英语评核试第四级,或以英语授课的国外大学毕业证书。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irkland)引述入籍部门官员Mary-Ann Hubers在今年3月向业界发出的通告,指为了提升服务质素以及加快入籍申请程序,移民部推出新的内部工作指引,入籍部门官员审核入籍申请时,除了现行指引上的英语能力证明文件外,亦可以接受申请人提交的「其他证明」。

「其他证明」包括:未完成的学士或文凭课程、在国外修读英语或法语课程但毋须以英、法语授课、教育学院或教授撰写的推荐信,甚至「很久以前」(outdated)的语言训练。

李克伦表示,全国每年约有20万人申请入籍加拿大,即每星期约有4100人,相信移民部放宽申请文件要求后,会令成功入籍的人数每星期增加200至250人。

他亦指出,有关改动的最大得益者是英语程度较差的申请人,例如中国和印度移民,他亦认为有关做法可以为联邦政府节省更多行政费用。

李克伦说,前联邦保守党政府不断收紧入籍要求,而现时执政的自由党则相反,提高申请条件的弹性,令移民更容易入籍加国。但是,他也担心「其他证明」过于宽松和模糊,例如未完成的学士或文凭课程,是否代表申请人只须给钱报读,不用上课便可用作英语证明?他又质疑接受申请人很久以前的语言训练却没有定下期限,难道申请人年幼时的英语课也接受?他希望移民部尽快制定更清晰的指引。

另一名移民律师李广田表示对中国移民来说,透过技术类别移民加国的入籍申请人在提供英语能力证明上一般都没有困难,问题较大的通常是学历较低的配偶移民。他又说,由于中国大学大多数以国语授课,所以就算申请人是大学毕业生也不能以当地的毕业证书作为证明,唯有报考英语评核试并取得第四级。

李广田表示,他有客户已经考过很多次但都不合格,只能不断报考或者等到55岁获豁免入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