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天猫纠纷多 讼案合计逾7成
发布 : 2018-6-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内地网络购物发展迅速,其中以淘宝、天猫最为两岸民众所熟知。不过,根据内地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资料,内地2016至2017年间因网购所引起的司法纠纷中,有83.1%的诉讼都发生在天猫、淘宝、京东这三家主流平台。
资料显示,在近2年的网购纠纷新收案件中,天猫超市在2017年的增幅是前10名中最高的,同比增长高达16.6倍;而广东晶东(京东网的华南总部)的减少幅度最高,于2017年间减少77.46%。
主流平台的流量大,容易被诉讼是可以理解,不过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被判决赔偿的比例较低。
数据显示,天猫和淘宝虽然在一审案件数量合计超过7成,但被判决赔偿的比例占不到1%,占比分别仅有0.43%、0.74%而已,大多数案件都是由平台第三方的商家自己负担赔偿。
不过,1号店与苏宁易购虽然仅是提供平台服务的企业,但仍然分别有3.92%、5.41%的案件需负担赔偿责任。因为法院认定,这些平台上标榜了「退一赔三」、「假一赔三」、「假一赔五」等保证正品的承诺,因此应当为商家贩售盗版产品承担部分责任。
此外,报告指出,在部分案件中,有商品虽是第三方业者自行在平台上贩售,但如果是平台的「自营商品」,又没有明确标示实际销售者的话,则平台本身也需承担赔偿责任。
资料显示,天猫超市、京东、广州晶东贸易有限公司于2016至2017年之间,在一审中被判决须赔偿的的比例分别为42.86%、40%、39.47%,主要原因都是自营商品在平台上销售涉及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