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残障巴士锁定轮椅起争执 警调解不成反遭华裔告歧视(组图)

发布 : 2018-7-0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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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公车局残障人士巴士。



安省人权委员会。


【明报专讯】一名需要轮椅才能出行的姓林华裔残障人士,在搭乘多市公车局的残障人士巴士(Wheel-Trans Vehicle)时,因为在如何固定轮椅的问题上与司机发生争执,其后惊动警察。警察调解不成之后让这名残障人士下车换坐另一辆残障人士巴士,却被残障人士投诉人权受侵害,因而告上安省人权委员会,结果被委员会驳回。

去年2月11日,林氏向多市公车局预订了一辆残障人士巴士服务。但当林氏的轮椅进入残障人士巴士之后,他与驾车的司机发生了争执,争执的原因是两人在如何把轮椅安全锁定在汽车内的问题上有分歧。

巴士司机告诉林氏,如果不按照他的锁定方式,他不会给林氏提供接送服务,如果林氏不愿遵从,他可以下车离开。而林氏既不肯听巴士司机的劝告,也不肯下车离开。巴士司机于是向调度中心求援。

调度员听了事情经过之后,对林氏提出的建议和巴士司机相同,在遭到林氏的再度拒绝后,调度员找来了警察。

事主指警员无兴趣听解释

警员肖特(Shortt)不久便到来。林氏向人权委员会声称,肖特警员对他说,不想听林氏的解释,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让巴士司机来锁定轮椅,要么林氏下车。林氏于是要求要公车局派一位主管(Supervisor)来处理,但肖特警员却回答说不行,必须现在下车。

而肖特警员的说法是,他了解了林氏和巴士司机之间的争执后,曾经问过巴士司机,如果不是按司机的方法锁定轮椅,司机是否愿意开车,司机坚决不同意,称必须按他的方式来锁车,否则不会开车。肖特警员还称,他不记得林氏曾要求公车局主管到场。

另一位警员Forsyth也抵达现场,她发现林氏和司机根本无法达成共识,于是建议林氏下车,并打电话给多市公车局调派另一辆车来服务。

肖特警员说,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他还特地去查看了一下公车局附例,确认自己和那名巴士司机都有职权,把干扰他人享受公车局服务的人士送下车,于是就要求林氏下车。

虽然林氏拒不服从,但肖特告诉他,自己不再有与趣听取林氏的解释,然后还问林氏,可否自行下车或是需要巴士司机协助?林氏要求协助。

等巴士司机推著林氏下车之后,大家便各自离开。但林氏却向人权委员会投诉称,是肖特警员粗暴地推他下车,而且下车时还撞到了某样东西。

肖特警员则表示,他并没有推林氏下车,推车的是巴士司机,他只是帮忙松开轮椅的制动,更不清楚所谓的林氏撞上东西的事情,只是听见林氏曾大叫一声。

林氏在人权委员会上称,警员肖特不听他的解释、松开轮椅的制动让巴士司机把他推下车,不让他等候公车局主管来处置,这都侵害了他的人权。

而人权委员会认为,林氏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他身为残疾人,与肖特警员认定巴士司机才是对车辆安全性有最佳了解的人这个认知,两者之间有联系。也没有证据证明,肖特警员是因为林氏是残疾人士才只听取巴士司机的意见。

肖特警员之所以倾向于巴士司机,是因为他认为巴士司机接受过适当的训练,而林氏则没有这样的培训。

同样,林氏也没有证据证明,肖特警员是因为林氏是残疾人,才要求巴士司机把林氏推送下车,并上前协助松开制动。 肖特警员要求林氏下车的原因,是因为林氏「行为方式会干扰使用公车的人的普通享受」,因此肖特和巴士司机才具备了权力把捣乱者送下车,这并不意味著肖特违反了人权法案中规定的残疾人权利。

有鉴于此,人权委员会驳回了林氏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