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原副省长受贿囚15年

发布 : 2018-7-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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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中共甘肃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虞海燕受贿案昨在重庆市第一中院审结,虞海燕受贿罪成,被判有期徒刑15年,罚款600万元(人民币,下同)。

虞海燕在1998年至2016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产品销售、工程承揽、房地产开发及职务调整晋升等事项上牟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李岩华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563万馀元。

法庭表示,鉴于虞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虞海燕表示接受判决,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