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会宣布与高通达成诉讼和解,公平会委员张宏浩(左)、颜廷栋(右),无法认同和解愤而去职。
公平会10日表示,基于产业发展利益,已与美商高通公司于智慧财产权法院合议庭诉讼和解,高通原先须缴的234亿元罚金不须再缴、不争执已缴纳的27亿3000万元,意味天价罚款遽降至27.3亿元。然而两位公平会委员却因无法认同和解愤而去职,强调公平会应该是维持市场秩序的机关,却用不罚钱当作诱因吸引高通投资,根本是本末倒置。
罔顾业者权益
联发科受害最大
业界人士也正反两面,但不少业界认为,法律与产业发展是两件事,法律归法律,产业归产业,不能用来交换,台湾为了留住高通,营造外商到台投资的形象,罔顾台湾业者权益,与高通在晶片竞争激烈的联发科,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外,台湾手机业者未来恐持续遭到高通收取不合理权利金疑虑。
美商高通公司因拒绝授权晶片给同业等手段违反公平法,2017年遭公平会裁罚234亿元,创下公平会最高罚金纪录,截至目前为止,高通已付出27亿3000万元的罚金。
高通承诺
5年在台投资7亿美元
公平会表示,考量到产业与经济发展等公共利益,决定与高通和解,高通做出多项承诺保障台湾相关产业发展,包括协商期间不拒绝晶片供应、对台授权有无歧视性待遇、不再签署独家交易折让契约、5年间每6个月定期向公平会报告执行事项,同时承诺5年间将对台投资7亿美元,并设立台湾营运与制造工程中心,若高通不履行承诺将以商业仲裁处理。不过,前公平会委员颜廷栋、张宏浩因无法认同高通案和解,在日前突然辞职。
铭传大学财金法律系教授颜廷栋表示,无法认同公平会对高通案的和解决议,他认为公平会应是维持市场竞争秩序的独立机关,如今公平会却以「衡酌产业发展需求」为由,与高通和解,令他无法接受。
他认为,若裁罚有不当之处应诉诸法院,但公平会、法院都没有发现任何不当;台大农经系研究所教授张宏浩直言,此案件掌握高通确切犯罪事实,处分并没有问题,且大陆、韩国也对高通有所处份,「台湾跟其他国家的状况没有不同」。
张宏浩指出,国际间鲜少有处份后和解的状况,通常应走行政诉讼途径,他说「台湾是国际间少见案例」。颜廷栋表示,取消裁罚后市场竞争秩序是否回归公平不得而知。
独立机关 应维持市场秩序
颜廷栋、张宏浩一致认为,公平会这样的独立机关,却以取消裁罚换取高通对台湾的投资,似乎不是主管机关该做的,颜廷栋说「怪怪的,不太有正当性」;张宏浩说「公平会该做的应该是纠正市场秩序,而不是以产业发展利益为重」。
对此公平会委员洪财隆表示尊重每位委员想法,毕竟每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都不相同。洪财隆认为,公平法、竞争法都只是一个手段,产业发展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公平会不能置身事外,另外该案专利授权在法律上各方面都还有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