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无识别货车超速55公里执勤 探员撞死少女案 3度审判罪成(组图)

发布 : 2018-9-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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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肇事现场。(资料图片)



探员罗曼诺所驾驶的轻型货车,车头部分在意外中撞毁。(资料图片)



年仅18岁的阿波加多被执行跟踪监视任务的便衣探员撞死。(CBC)



探员罗曼诺最终被判8个月监禁。(资料图片)



死者家人向约克区警方索赔220万元。(CBC)


【明报专讯】一名正在执行跟踪监视任务的便衣探员,为了火速赶去目的地监视一伙盗贼,驾驶一辆既没有任何警用标志,也没有警灯和警号的轻型货车(Pick-Up truck),在市区道路上超高速行驶,把一名乱穿马路的妙龄女郎撞死。

死者家人向约克区警方索偿220万

经过整整4年,先后3次审判之后,法庭才对这名警察判以危险驾车导致死亡罪名成立,并在昨日由法官宣判对被告处以8个月的监禁。而死者的家人,目前已对约克区警方索赔220万元。

这宗车祸发生在2014年2月12日。据当时与肇事警员罗曼诺(Remo Romano)一同执行跟踪监视任务的警员作供称,他们当时正在跟踪一个专门从Shoppers Drug Mart 药店偷窃化妆品的盗窃集团。

由于跟踪是采取分段接力的方式,在事发时的晚上8时左右,罗曼诺正独自一人驾驶一辆没有任何警用标志,也没有警号和警灯的普通轻型货车,火速赶去某个地点,接替队友保持对犯罪集团的持续监视。

为了这一目的,罗曼诺在限速只有60公里的圣卡拉路(St. Clair Ave.)上,飙到了时速115公里,几乎是限速的1倍。

与此同时,年仅18岁的阿波加多(Nastasha Abogado)下班乘公车回家,她从巴士下车后,没有走去街口过人行横道,而是想直接穿过马路,因为她家就在对面不远处,走人行道的话等于是绕远路,结果就被那辆无声无息冲过来的轻型货车撞倒。

经过调查之后,警方对罗曼诺的控罪是危险驾车导致死亡。但对他的审理并不顺利。在审理时,辩护方反覆强调死者本身就是乱穿马路,是一种相当危险的行为。

这导致第一次审理时陪审团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第二次时陪审团认为罗曼诺无罪,检控方于是提出上诉,称法官未能正确指引陪审团。

去年秋天,安省上诉法院判决,认为第二审的法官在引导陪审团时,对受害人的行为作出了「不相关和不利的评论」。

当时第二审的法官指引陪审团,应注意到受害人本人当时就在乱穿马路,而这样的一个做法自然就带有危险性。「行人必须意识到,当他们乱穿马路时,司机并不总是会注意,并不总是注意到他们面前发生的事情。」

上诉法院认为,这样的引导陈述使陪审团的注意力,从主要问题即「罗曼诺实际上是否在危险驾驶」,偏离去受害人本身的轻微违法行为。

因此到了第三次审理的时候,检控方目标明确,就对罗曼诺的驾车方式穷追猛打,终于获得了陪审团的认同,对罗曼诺做出不利的判决。

罗曼诺的律师认为这一判决不公。「你怎么解释,一个陪审团认为无法判决,另一个陪审团则认定无罪释放,到领导第三个陪审团就对同样事实的陈述认定有罪?」

律师称,罗曼诺是一个年近50岁的父亲,被这件事情折磨得不成人形。

约克区警方公关部在一封电子邮件中称,罗马诺自被检控以来一直从事文职的行政工作,直到所有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束为止。同时警队内部的审查,也将等到案件结束后才进行。

由于罗曼诺的律师已表示会就此案提出上诉,因此不排除该案面临第四次审判的局面。

在量刑聆讯时,检控官要求判罗曼诺一年的监禁,但法官认为,被告已有悔过表现,可以从轻发落,将刑期减至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