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机制屡遭批互卸查自己 议员倡设「监惩会」

发布 : 2018-10-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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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在囚者若就个人权益事宜投诉,可向惩教署职员、太平绅士、立?x??议员等投诉。另外,一个隶属惩教署署长的「投诉调查组」,亦接受囚犯投诉,而有关调查结果要再经部门的「投诉委员会」检视及通过,再书面通知投诉人。如投诉人不满调查结果,可书面向有惩教署以外成员的「投诉上诉委员会」上诉。

然而,上述机制过去一直为人诟病,认为惩教署「自己人查自己人」。投诉人陈先生(化名)表示,在服刑期间多次向惩署不同级别人员甚至是署长投诉,却被劝喻撤回投诉,他向投诉调查组投诉后,却获回覆指要其投诉被列作「内部运作事宜」,交回他所投诉的院所跟进,故有感该署内单位「互相射波」卸责。

黄之锋曾投诉遭劝撤回

今年7月,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亦曾召开记者会,公开批?x??教署投诉机制问题。黄指去年9月6日在壁屋惩教所服刑时,被职员指他摺毡席摺得「不合标准」,并以粗言辱骂,投诉时即遭「劝告」撤回。

立?x??议员邵家臻认为,惩教署投诉机制已「崩溃」,该署会用多项不同手段令人无?x??功投诉,这制度问题「已深入肌理」,有必要成立独立的监察惩教署的「监惩会」,借助外力监察署方。

署方:轻微申诉交院所内部调查

惩教署回覆本报称,如在囚者就一些性质轻微及涉及简单的日常院所运作的问题作申诉,投诉调查组会根据现行机制将个案转交有关院所作内部调查,让事件能即时处理,院所管方会向投诉人详细解释情?及通知在囚者的跟进结果。投诉调查组会书面通知投诉人有关进度,如最终未能解决或投诉人不满安排或结果,该组便会全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