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原副部长鲁炜(右)昨日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受审。(中新社)
【明报专讯】有「网络沙皇」之称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一案,昨日在浙江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鲁炜被控收受人民币3200万馀元,他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我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我没有任何异议。不论如何判,我都认罪,服判不上诉。」
「不论如何判都认罪 不上诉」
新华社报道,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7月至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鲁炜利用担任新华社党组成员、秘书长、副社长,北京市委宣传部部长、北京市副市长,国家网信办主任、国新办副主任、中宣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网络管理、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00万馀元。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鲁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意见,鲁炜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鲁炜现年58岁,去年11月落马,成为十九大后首个落马正部级高官。鲁炜落马后,中纪委通报称,鲁炜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欺骗中央,目无规矩、恣意妄为,妄议中央,干扰中央巡视,野心膨胀,公器私用,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品行恶劣、匿名诬告他人,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党中央极端不忠诚,是典型的「两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