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晓华案下月再在多市旧市议会大楼法院审理。(明报图片)
《环邮》并引述「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的主管亚当斯(Brad Adams)表示,按照加拿大的司法体系,需要在证人没有受到胁迫的环境中对他们进行盘问,但以中国警方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手段的一贯作风,滥用酷刑下所搜集到的信息,基本上会被认为是「受污染」的证据,无法当作呈堂证供。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担任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孟宏伟,在返回中国后突然失踪,引发国际关注。中方虽然解释称他因涉嫌违法而被调查,但这样的说法仍令大家感到不满意。
「加拿大与中国合作没问题,但问题是中国没有完善的司法制度,没有让人相信的证据。孟宏伟的事情就是中国不可信任的一个完美例子。」
证监会调查员Wayne Vanderlaan向安省法庭的法官称,他和骑警警员尤素福(ElieYoussef)一道访问了8名「受害人」和四名与龚晓华合谋的同夥。许多盘问都是由中国警方来完成,他和尤素福只是作为旁观者。
证监会发言人罗斯表示,调查人员虽然未获得独立调查的机会,但他们尽最大的努力依法执行调查。
2002年移民加拿大的龚晓华,在多伦多收购了多家酒店,还成立了名头很吓人的「加拿大国家电视台」。2008年,龚晓华加入加拿大国籍。2017年,中国湖南省的邵东县人民法院判处龚晓华的11名同伙传销欺诈罪名成立。
2014年,龚晓华已经入籍加拿大6年之后,时任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的汪洋,仍然要求龚晓华加入中国代表团,与他一道前往芬兰和斯洛文尼亚进行国事访问。
2013年,龚晓华被任命为中国对外贸易理事会的副理事长。该理事会从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贸促会),理事长是贸促会的副会长张伟。在理事会的网站上,副理事长一栏内,仍然有「龚晓华 加拿大爱德华集团董事长」的名字。
龚晓华对《环邮》称,加拿大政府对他的调查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这只是一个开始,在这个案子之后,将会有另一个龚晓华,另一个龚晓华,另一个龚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