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带警察捉奸 小三没穿内衣裤

发布 : 2018-11-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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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台中有名人妻怀疑老公通奸,结果在先生住处当场抓到老公和一名陈姓女子同房,当时老公仅穿著一条内裤,陈女只套件男人的T恤,没穿内衣裤,不过房间内找不到任何有性关系的物证,但法官认定两人已达侵害妻子的配偶权,判陈女须赔10万元。

前年8月,人妻带著警察到先生住处抓奸,果真逮到老公和陈女共处一房,当时他只穿著一条内裤,而陈女套著先生的T恤,没穿内衣裤。但两人称彼此只是「工作伙伴」,陈女称,因当天工作到很晚,才会借住人夫家。

警方到场蒐证时,陈女躲在衣柜后方,试图拿自己的内衣裤,说不穿内衣是自己的睡觉习惯。

人妻事后在先生脸书翻阅纪录,发现两人往来密切还曾共同出游,人妻因此愤而提出告诉,侵害配偶权,向两人求偿100万元。

法官认为,人夫跟陈女住处距离走路10分钟就能到,不需要借宿,而且女方竟还有衣服放在人夫家中,可见两人关系非比寻常,再者,陈女明知他已婚,还衣衫不整的与之共处一室,因此判陈女须赔偿人妻10万元,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