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行控3前员工擅制海狗丸

发布 : 2018-12-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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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自清朝末年成立至今的香港天寿堂药行,前日(12日)入禀区域法院,指控3名前员工擅自利用公司资源,生产及出售已停产的「海狗鞭健肾丸」,更遗失了该手写祖传秘方。天寿堂向3名前员工索偿约36万元损失,要求交代有关帐目和归还祖传秘方;另要求法庭颁令禁止他们以公司名义销售「海狗丸」及使用公司商标。

原诉为香港天寿堂药行有限公司,3名被告依次为天寿堂前总经理张宝灵、前生产经理曾国强及前销售经理胡志安。

入禀状指,天寿堂于1930年代起便开始生产「海狗丸」,直至1976年因受《勾x??物(濒危物种保获)条例》管制,便停产有海狗器官成分的「海狗丸」,亦没有授权其他人继续生产。

原诉却发现3名被告在2009至2016年间,利用职权和公司资源,擅自生产及出售「海狗丸」,更私吞所得收入,他们更遗失了该张手写祖传秘方,并在产品上印刷「香港天寿堂创制」字样,令公司商誉受损。

【案件编号:DCCJ 56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