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投检讨:不得涉人权事项

发布 : 2018-12-1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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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台湾九合一公投首次捆绑,多达10个公投案导致民众投票大排长龙。中选会昨提出《公投法》修法方向,日后公民投票在6个月内遇上全台湾选举,公民投票未必须要与大选同时举行。中选会还建议公投主文不得超过30字,令公投更易明,且会排除限制或剥夺基本人权的公投事项。

可不与大选同日 增安排弹性

中央社报道,中央选举委员会代理主任委员陈朝建昨出席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的「2018年中华民国全国性公民投票实施后,公民投票法内容是否应予修正」会议,陈朝建表示,汲取11月地区选举捆绑公投的经验,建议7项修改,包括调整公投法准备时间。目前公投法规定,公投案公告成立后,会在1至6个月内举行投票,期间撞上「全国性选举时,应与该选举同日举行」。中选会提议将「应」改为「得」,即可以不与大选同时举行;中选会建议,投票准备期由「1至6个月」整为「4个月至8个月」或「3个月起至6个月」等,以增加公投投票弹性。

由于本次公投中的反同性婚姻议题被指违反基本人权,陈朝建表示,日后会排除限制或剥夺基本人权的公投事项权。他表示,其他修订包括减少公投案主文字数,限于30字内,令其简洁易懂;而针对此前出现的假连署,拟规定提案人名册须附身分证副本、连署人名册应一次过提出,防止死人连署。此外,还有公投投票日不得作宣传等。

公投主文不得超30字 倡简洁易懂

上月举行的公投投票结束后,部分民众投诉投票站内仍有公投宣传品、「边投票、边开票」等情况。陈朝建表示,刚结束的选务工作是最高挑战,中选会事前规划不周。他为民众大排长龙投票致歉,强调将深切检讨,以最快速度提出公投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