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有关限制属违宪 长居海外加人今后可投票(组图)
发布 : 2019-1-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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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最高法院。(资料图片)
多伦多大学政治系教授怀斯曼。(受访者提供)
港加联主席冯玉兰。(明报图片)
【明报专讯】加拿大最高法院昨天裁定一项过去25年限制在海外长期居留的加拿大人投票权的法律违宪,法院表示此种限制不合理。这宗案件是由两名在美国生活多年的加拿大人提出。有了这项裁决后,不管未来加国政府有何变更,在海外居住了超过5年的加拿大人,当中包括在香港居住的40万多名加拿大人,都有投票权利。在今年10月举行的加国联邦大选,各党政客对这群海外选民实不容忽视。
在美国工作的两名加拿大人弗兰克(Gillian Frank)和杨氏(Jamie Duong)于2011年联邦大选中无法投票后,对联邦投票限制提出质疑。当时的法律规定非居民的加国公民如果在国外生活超过5年,他们就不能投票。
代表两人的律师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书面论证据指出,不少海外加拿大人出于工作而不能投票,令他们在国家发展或福祉方面没有发言权,尽管他们当中许多人有著强大的加国联系,包括加拿大的家庭,但却无权投票,投票限制损害了他们的尊严和归属感。
多伦多大学政治系教授怀斯曼(Nelson Wiseman)表示,去年12月,联邦自由党政府通过的法案已给予长期居留在海外的加拿大人投票权,并获得英王制诰。而最高法院昨天裁决的关键是这些投票权是否可能被未来的政府剥夺,从裁决内容来看,不管将来加国政府有何变更,在海外居住了超过5年的加拿大人都有投票权利。
怀斯曼指出,虽然在香港住了不少加拿大人,但他们会否享用投票权呢?据他观察所得,与其他族裔相比,加国本地华人投票率偏低。在香港居住的华裔加拿大人究竟几大的投票意欲呢?
回流香港的加拿大人钱先生表示,在10月的联邦大选中,他将会投票。他认为,就算已经回流香港,不少加拿大人仍然关心加国的事情。况且,在环球化的发展大势下,人们普遍都会关注世界大事。所以,他相信回流香港的加拿大人若有投票权,将会参与联邦大选投票。据他了解,现时约有40万名加拿大人在香港居住。
钱先生认为,现时通讯这么发达,又有这么多信息发放渠道,加上驻香港的加拿大领事馆与相关机构,有关加拿大大选的资讯、候选人的政纲,以至加国政经形势的最新发展,都可以及时掌握,从而作出投票抉择。他还说,加国现任或候选议员甚至可以亲到香港,推销他们的政见。
钱先生认为,现居香港的加拿大人在投票时,可能较注重候选人或候选政党对中国和香港的取态及立场。
港加联主席冯玉兰回应怀斯曼教授所说,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的最重要意义是强化和坚定海外加拿大人基本公民权益,这对现居于香港估计达50万至60万名加拿大人很重要,他们不一定只是华裔,还有其他族裔。这群人因为学习、工作或其他原因,长期居留在香港,不可能因为他们对加国的了解或贡献或比本地加拿大人少,而剥夺他们的投票权利。
她指出,于10月的联邦大选中,居港加拿大人的投票取向,料将以他们的切身利益出发,例如他们下一代的权利有否因为新任政府上台而剥夺。另外,加国的外交政策,尤其是对中国的态度,相信也是在港选民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