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庆冤案 陈肇敏等判赔国防部5957万(组图)

发布 : 2019-2-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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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庆冤死案,当年司改会等团体举行要求起诉陈肇敏系列活动,江母王彩莲(右)手捧儿子遗照亲自到场感谢大家的支持,面对镜头想起儿子,忍不住哽咽拿起卫生纸拭泪。(资料照片)



20多年前的空军作战司令部女童命案,江国庆遭错杀,前国防部长陈肇敏曾到江家致意。(资料照片)


【明报专讯】空军上兵江国庆冤死获平反,国防部刑事补偿江母1亿多元后提告追偿,最高法院认定当年侦办江案的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4人威吓取供,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须赔偿4667万元,加计一审已判赔确定的保防官李植仁部分,5名军官共须赔偿国防部5957万多元定谳。

金额创冤狱追偿纪录

本案判赔金额,创下冤狱追偿机制最高纪录,也凸显冤狱追偿,不再由全民埋单。若加计另名军官和解金额,国防部共可获赔6237万7053元。

1996年9月12日,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发生谢姓5岁女童遭奸杀案,当时司令陈肇敏,让不具军法警察身分的反情报队员进行调查,军法室主任曹嘉生急于破案把江男关禁闭,再由反情报队军官柯仲庆、邓震环、李植仁及何祖耀讯问。隔年国防部北部军事法院判死刑确定后枪决。

高院维持北院原判决

2011年北部军事法院再审改判江国庆无罪定谳,并支付江母王彩莲刑事补偿金1亿318万5000元。隔年国防部院向陈肇敏、曹嘉生等7人各追偿1474万714元;涉案情节轻微的保防官邓震环与国防部以280万元和解。

一审北院判陈肇敏、柯仲庆各赔1474万多元;曹嘉生、何祖耀各赔859万多元;李植仁因死亡,子女李天贺、李欣蓉以继承人身分连带赔偿,以继承遗产所得为限,即继承多少赔多少,最多赔1289万多元,李的子女未上诉已判赔确定。王彩莲当时知悉判决,曾气愤说陈肇敏该负全部的责任,「最好抓去关,让他尝尝被关的滋味!」

高院维持北院判决,陈肇敏等4人辩称江判死与自白没有因果关系,他们不是执行职务的公务员不须赔偿,国防部认为曹嘉生、何祖耀判赔金额太少,各自提起上诉。

最高法院认为,江国庆被判死刑除自白书,其他证物都不足为犯罪证据,陈肇敏等人逼供就是造成江枉死的原因,依须负担责任比例,判4人须赔46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