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国修订航空旅客保护条例 金钱赔偿标准苛刻 远逊欧盟(图)

发布 : 2019-2-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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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团体指出,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容许,只要航空公司在飞行前的预检时发现飞机有故障,便毋须因航班取消或延误而给旅客赔偿。


【明报专讯】联邦政府现正就修订《加拿大运输法》中,有关保护航空旅客的规管条例,开展民意谘询,而根据最新发表的一份报告,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不仅可导致航班延误的时间倍增,而且将剥夺旅客获得适当赔偿的权利。

航空旅客维权团体「航空旅客权利」(Air Passenger Rights)指出,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将允许航空公司让旅客在停机坪上滞留的时间长达3小时45分钟,是不可接受的,这一时限较欧盟立法规定的时限,超过一倍。

此外,「航空旅客权利」的创办人卢卡斯(Gabor Lukacs)还指出,旅客获取金钱赔偿的标准非常苛刻,要求旅客提供由航空公司掌握的证据。上述报告还引用了超过8,000份电邮,这些电邮的内容均对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表示反对。

AirHelp是一个以柏林为基地的旅客权益公司,该公司强调说,上述拟议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存在的漏洞是,航空公司可以停机坪上的飞机有故障为由,避免向旅客提供赔偿。

AirHelp的首席法律事务官Christian Nielsen说:「规管条例说的是,我们确实认识到这是在航空公司的控制范围内,但旅客将不会获得赔偿。如果是基于机械故障,将没有赔偿。」

他还指出,在欧盟,即使飞机在飞行前的预检时发现有机械故障,并不构成航空公司拒绝向旅客提供赔偿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