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生前性侵3岁女童 儿替亡父赔40万
发布 : 2019-4-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桃园许姓老翁生前性侵、猥亵一名3岁女童,遭起诉后却于审理过程死亡,女童爸妈认为小孩身心受创严重,向许的儿子请求精神赔偿40万元,但对方说自己忘了办抛弃继承,请求驳回;法院审酌后,认为父母求偿有据,判处许的儿子得替亡父赔对方40万元。
女子父母主张,许翁2016年11月1日下午1时多,在公园发现他们女儿落单,加上小孩上完大号把裤子脱下来拎在手上,许翁认为有机可乘,就伸出手朝她指侵,还抱到大腿上用下体磨蹭,侵害女儿身体、贞操权,导致她幼小心灵受创。
但许翁遭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后,在法院审理过程就死亡,而许的儿子身为继承人,因此向他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40万元;许儿子则说,父亲生前没有工作,每月领取低收入户补助,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所以当时自己没有办理抛弃继承,请求驳回。
法院调查,女童遭许翁性侵时年仅3岁,身心受到相当深远的痛苦,审酌她的受害程度、许翁加害情节等,认为其父母请求40万元赔偿合理。
另外,许翁去年5月18日死亡,儿子为继承人,女童父母依法请求他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其损害有依据,判处许男得赔偿对方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