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拟就发展费设限 城镇忧所获资金减少

发布 : 2019-5-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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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安省进步保守党政府已在上周推出了108号立法草案,将就省内各地的城镇如何向发展商徵收费用作出改变。令省内各地的城镇感到担忧的是,省府欲就发展商缴付的费用设置上限,将导致城镇从新开发项目中获取的资金或直接的好处减少。

而在多伦多,当一些快速增长的社区已出现硬件(基建设施),以及学校等社区基建设施达到或超过饱和状态的情况时,市议员担心,省府在立法草案中做出的改变将制造不适于居住的社区。

安省政府在上周推出了名为「更多的住宅、更多的选择」(More Homes, More Choice Act)的108号立法草案,其中包括引入一项全新的社区福利收费(community benefits charge),该项收费将现时向发展商徵收的3种不同的收费合并在一起,省内各地的城镇将不得不自行确保诸如儿童日托名额、公园用地和用于服务和基建的资金的到位。多伦多市政府的总规划师林特尼(Gregg Lintern)说:「我关注的焦点是,我们如何创建一个适宜居住的城市。在建造更多的房屋的背景下,兴建房屋不应对其他的一切构成损害。」

根据安省现行的规划法,城镇现有两种不同的向发展商徵收费用的重要工具,一种被称之为「密度奖励」, 另一种被称之为「公园贡献」,上述两种收费均被列入开发商提交的发展申请中。

此外,城镇还有另一项被称之为「开发费」的收费工具,这一收费用于支付与新建的建筑相关的基建开支和服务开支,诸如交通线路、水管和下水道以及警察服务等。发展商必须缴付上述3种收费才能获得建筑许可。然而,省府在上周推出的108号立法草案将对上述3种收费工具构成影响,在上述立法草案中引入的全新的社区福利收费将替代「密度奖励」,并禁止城镇采用新的「密度奖励」和「公园贡献」这两种收费工具。

上述立法草案还对开发费作出了更改,使开发费仅适用于诸如下水道和地铁线路等基建开支,但不适用于图书馆和儿童日托中心等社区基建开支。在省府看来,全新的社区福利收费可以支付提供上述软服务的开支。

对此,林特尼指出,令市府的规划团队感到担忧的是,上述新的立法将解除市府徵用公园用地的能力,而这一能力是市府最有力的城市兴建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