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烈士陵园著纳粹服 判登报道歉(图)

发布 : 2019-5-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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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中级法院昨就省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首案宣判,两名被告人须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判决指出,两人须于判决生效日起10天内登报道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若逾期不执行,法院将代为处理,并由他们承担费用。

李某及吴某于去年12月30日晚上,身著「纳粹军装」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图),并分享至社交网络,引起网民热议及不满。

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立案调查两人,分别行政拘留14天和7天。上月4日,杭州中院受理由杭州检察院提起的「被告李某、吴某侵害萧山烈士陵园烈士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浙江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