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建物业分租屡控屡犯 有38项前科华裔女业主判监(组图)

发布 : 2019-6-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图为奥沙华市府大楼。



图为奥沙华市。


【明报专讯】一位拥有多处房产的华裔女业主,对自己的物业非法改建以便进行分租,却没有做好相应的消防措施,被消防部门告上法庭,最后不但被判入狱21天,还被罚款3.4万元。

这名女业主Y,在杜兰区奥沙华市拥有多处房产,其中的一些物业被Y进行非法改建,开辟出多个房间用于非法分租。

在奥沙华拥有多处房产

在2016年11月17日,Y将其位于奥沙华市Athol Street East的一处物业进行非法分租,违反了当地的市府规划附例,被法庭判定有罪,被禁止再将该物业分租出去。但Y视法庭禁令,在2017年1月26日,继续非法分租,因此再次遭到检控。

法庭认为,Y出租出租非法单位,表明她无视法律,完全不愿意且缺乏合作的意愿,使她的物业合法合规。尽管她已经向租户收取了租金,但她还是不愿意缴纳罚金。

鉴于Y无视法律的态度,检控官希望对她作出严惩,要将她关押至少2周,最多1个月的时间,此外还要罚款3.5万元。

中国移民拥计算机工程硕士学位

Y的律师则辩解称,被告还没来得及纠正之前的错误就被再次被控。她从中国移民来加拿大,虽然有计算机工程硕士的学位,但她现在的职业只是办公室文员,每月只有2000元的收入,要靠房租来帮补。而她能够购买这些物业,也是她的父母将毕生积蓄用来帮助她而购得,并没有对抗法律的念头。

Y的父亲在2015年被诊断患有肺癌,她作为家中独女,不得不经常返回中国照顾老人。为此她还在一个许可证到期之前办理更新事宜。

此外,她不得不出售一处房产以支付她父亲的治疗费用,后来她的父亲于2015年去世,Y就将她的母亲带到加拿大照顾她。

丈夫残障3孩正上学盼勿重罚

同时,Y的丈夫是残障人士无法工作。她的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18岁、12岁和4岁,需要出售房产来支付学费和维持家庭生活费。加重罚款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只会伤害Y女士的家人和依赖她的孩子。

律师提出,虽然Y看起来像屡次违法,但那不是她的本意。如今她已将涉事的物业卖掉,不再可能有违法的机会。因此辩方希望Y不用入狱,罚款也减少到8500元。

何况虽然涉事物业有违反消防条例,但还好并没有发生火灾。消防部门检查之后加装了必要的火警装置,情况已经大为改善。

针对被告方的辩护,控方进一步指出,Y事实上就是屡判屡犯,从2014年至今被定罪38项,她却从无悔改,必须予以严惩。如今那些物业就算已有所改善,那也是消防部门的功劳,不是Y的主动纠错。

至于被告称自己出于财务困境,检控官称Y于2017年7月在Keswick全款购买了一处价值为108万元的物业;之前于2016年6月在Queensville也是用全款购买了一处118万元的物业;2018年1月在Keswick还购买了一处70万元的物业,申请了54.4万元的按揭。

辩称多个逾百万元物业代亲友购买

被告方对此回应称,这些过百万元的物业虽然归属Y名下,实际上并非Y的财产,而是她帮助国内亲友购买。因为中国政府严格控制国内资金流出,而那些在加拿大没有合法身分的中国富有家庭,希望能在加拿大投资,于是就藉助Y的名头购买物业。

最后法官认为,Y屡教不改,对于法庭的判罚几乎是无动于中,她和那些同类的人,将自身的利润置于公共安全之上,必须要他们知道,他们不负责任的行为是不会被容忍的。

而且法官也认同检控官的说法,即现在虽然已经安装上了火警装置,但那也是消防部门的工作成果,并非Y的主动纠错。

这些报警器的作用是向她的租户发出即将发生危险的警告。当Y定期到物业收租时,她却很少关心她的租户的安全。为此法官认为要施加足够的惩罚,对自以为是的被告作出警告。

至于所谓的罚款更多只是让奥沙华市获得更多收入,法官表示反对。他认为Y向租户收取租金,却无视租户的安全,罚款「绝不是非法活动的许可费」。

因此任何处罚都不仅仅是惩罚,还是对Y的特别威慑,希望以此保护公众,令其尊重和遵守法律。

至于被告律师所说那些百万元的房产都是Y代人投资,却又拿不出委托协议来证明,因此法官认定这些房产都是Y所有,她的财政状况很好,完全可以支付得起罚金。

综上所述,法官最后判罚Y入狱21天,并且罚款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