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院裁捐精男为孩子「生父」

发布 : 2019-6-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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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一名捐精男子与一对女同性恋者争取孩子抚养权,联邦高等法院上周裁定,捐精者因为积极参与孩子的成长,获判属于其「生父」。

案情透露,马森(Robert Masson)于2006年底捐精予约有25年交情、代号「帕森斯(Susan Parsons)」的同性恋女子,让她诞下一名女婴。马森是女婴出世纸上的「父亲」,还答应协助充当「家长」,提供财政支援及关爱。女儿和她的妹妹一直都称呼马森做「爸爸」。直至帕森斯及其同性伴侣2015年在新西兰结婚、翌年打算带10岁女儿移民该国,马森反对并提出诉讼。

案件焦点在于省法例和联邦法例如何适用于此案及应怎样定义。根据新南威尔士省法例,捐精者不属于家长,但联邦法例认为,捐精者属于生父。起初,马森获家事法庭判为「家长」,帕森斯一方上诉得直。马森不服,4月提出上诉,引发今次裁决。马森一方主张应用联邦法,即既有血缘关系兼「介入孩子生命」者,即属于家长。马森的律师还指出,其委托人在孩子的成长中有相当大的参与,包括到学校饭堂当义工。结果,联邦高等法院判他胜诉。(卫报/A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