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航空乘客保护条例」,CAA提供便览。
「航空乘客保护条例」定于今年的7月15日和12月15日分两个阶段正式实施,乘客获得更大保障。(加新社)
【明报专讯】加拿大「航空乘客保护条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的部分条款已在昨天正式生效,航空乘客因航空公司的原因而导致航班被取消或航班延误等,将有权获得妥善安排及经济补偿。
「航空乘客保护条例」定于今年的7月15日和12月15日分两个阶段正式实施。
其中,在上述条例中从昨天起正式生效的部分条款包括:
第一,航空公司在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情况时,应与乘客开展清晰、简洁的沟通,并定期更新有关航班的最新信息。
第二,被拒登机的乘客可最多获得2,400元的经济补偿。,
第三,航空公司必须就乘客丢失或损坏行李做出赔偿,最高赔偿金额是2,100元。
第四,停机坪延误的时间被限制在3个小时,航空公司必须为乘客提供常规服务,包括卫生间使用、饮食服务以及保持通风空调工作等,确保乘客的舒适。
第五,航空公司不能含糊地说允许乘客携带乐器(musical instruments),航空公司应自行制订相关的规定,包括乐器的尺寸和重量限制、乐器作为手提行李登机的限制以及托运费用等。
今年12月中乘客可选择
现金优惠券或折扣补偿
「航空乘客保护条例」中将从今年12月15日正式生效的条款包括:
第一,基于航空公司可以控制的原因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补偿方案如下:大型航空公司发生航班延误,延误时间介于3个小时至6个小时之间,乘客可获得400元的赔偿;航班延误介于6个小时至9个小时之间,乘客可获得700元的补偿;航班延误达到9个小时或以上,乘客可获得1,000元的补偿。
至于小型航空公司发生航班延误的情况,向乘客提供补偿的标准分别是125元、250元和500元。
航空公司向乘客提供补偿的形式包括:现金、优惠券或航班折扣,但由乘客选择哪一形式的补偿。如果航空公司向乘客提供的补偿形式是非现金的,补偿金额必须高出条例中规定的最低补偿金额。
第二,在航班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提供份量合理的食物和饮用水,以及诸如免费Wi-Fi等电子通讯方式。如果航班延误一整夜,航空公司必须向乘客免费提供酒店或其他类似的住宿安排,并免费安排前往住宿地点的交通。
第三,航空公司必须尽最大可能,安排年龄在5岁以下的儿童与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的座位紧邻,航空公司不可因此而徵收额外的开支。年龄介于5岁至11岁之间的儿童,必须与他们的父母或监护人坐在同一排,且相隔不能超过一个座椅。年龄为12岁和13岁的儿童,他们的座位不能与他们的父母相隔超过一排。
「航空乘客保护条例」明文规定,航空公司如没有遵守上述条例中的条款,每次违规将面临最高达2.5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