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纠纷演变成民事诉讼(图)

发布 : 2019-10-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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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追讨丈夫情妇返还钻戒不惜兴讼。


【明报专讯】卑诗省民事法庭日前宣判一宗婚外情财产纠纷案,当事发妻诉求丈夫情妇返还价值1000元钻戒被法院驳回。

卑省男子R.T (化名)和A.L.T(化名)长期保持玩婚外情关系,后来事情败露后,R.T妻子一纸诉状将丈夫情妇告上法庭,要求A.L.T返还婚外情期间R.T 支付给她的所有礼物,主要是花费1000元购买的一颗钻石戒指。

由于诉讼金额低于5000元,由卑省民事纠纷法庭审判。负责此案的裁判官Sarah Orr说:「这是我们审理的第一宗卷入婚外情的财产纠纷案。由于案件具有典型意义,我决定公诸于众,但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只用化名。」

按照法庭案情陈述,2017年12月R.T 支付1000元给A.L.T买了钻戒,说是作为圣诞礼物。2019年3月6日,R.T 妻子发现了R.T 与A.L.T不正当关系,于是要求A.L.T返还包括钻戒在内的R.T 给A.L.T购买的所有礼物。

裁判官Sarah Orr继续说到:「这宗案件的关键环节是对钻戒性质的界定。我翻阅从前的类似案件,有的案件中被抛弃男人成功索回了当初结婚时给女方购买的订婚戒指,理由是既然婚姻解体,代表婚姻的戒指就应该归还当初花钱购买一方。但也有的案件做出不同判决,在另一宗判决中,一名离婚女子主张由于男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被法庭采纳,成功保留了订婚戒指。」

裁判官Sarah Orr续说:「而这宗案件中的钻戒不属于订婚戒指,因为R.T已经结婚,另外R.T承认是给A.L.T的圣诞礼物,所以我们最终认定钻戒归属适用『礼物条款』(law of gifts),是R.T送给A.L.T的礼物,不具有退还属性。」

法院最终驳回了R.T 妻子申诉。

在法庭上,R.T妻子还主张他丈夫在过去10年内帮助情人支付汽车修理费共计5000元,提出4000元补偿申诉。裁判官Sarah Orr认为,这项要求与本案无关,且不符合事实,因为没有证据表明A.L.T的汽车修理费用由R.T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