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百亿元传销案 44被告获刑入狱

发布 : 2019-10-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四川眉山丹棱县法院周五(18日)宣判一宗涉额103亿元(人民币·下同)的传销案,44名被告被判入狱,其中主犯杨志伟重囚10年,罚款2000万元。

案情指,杨志伟在2017年假借「中联影视有限公司」总裁等身份,讹称具有央企背景、拥有多个大型项目和大量资产,在全国多地举办演唱会造势,并打著「国家平台」、「共享经济」等幌子,成立共享经济组织。该组织要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取会员资格,并按照推荐关系组成层级,层层发展下线,案发时会员人数已达22万。法院认为,杨志伟等人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各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