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男掟炸弹入巴士酿逾20伤 被判死缓并限制减刑(组图)

发布 : 2019-11-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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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仕兵带同自制爆炸物登车并且点火引爆。(资料图片)



巴士事后严重受损。(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四川乐山夹江县去年底发生的巴士爆炸案,共造成20多乘客受伤,45岁被告卢仕兵周六(16日)被乐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据公诉机关指控,卢仕兵于2018年12月5日利用自制爆炸物,在夹江县漹城镇迎春南路的王水井巴士站台,炸毁车牌为「川L78328号」的3号巴士,造成20多名乘客受伤,巴士严重受损。

从巴士闭路电视所见,卢仕兵登车立即用打火机点燃手持的爆炸物,继而掟进车厢。

由于案件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高,法院此前在10月23日下午的公开开庭审理时,依法由3名审判员和4名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并采用庭审实质化的方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