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明年起可在内地参加社保。
【明报专讯】内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在内地就业、居住及读书的港澳台居民,明年1月1日起将拥有社保卡,并与当地居民一样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享有保险待遇。
新例规定,被纳入社保范围的包括被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依法招聘的港澳台居民,他们应参与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由本人及单位缴纳费用。
行政部门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监督,用人单位若未为港澳台居民办理社保卡,当局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者,可按照注册地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者,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而未就业者,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的港澳台大学生,可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此外,考虑港澳台居民实际情况,新例明确已在香港、澳门、台湾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并继续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者,可持相关授权机构的证明,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官媒形容,新规定在经办程序、发放社保卡、社保待遇的享受、财政补助、社保的跨省转移等方面,都让港澳台居民享受与内地居民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