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戴头巾的女子11月26日在满地可魁省上诉庭的门厅等候。(加新社)
【明报专讯】魁省上诉庭拒绝有关停止执行该省政教分离法核心内容的请求,尽管法庭承认,有关法例对部分受影响的人士造成严重而且无法弥补的伤害。魁省政教分离的21号法案于6月采纳,禁止一些公职人员包括教师、警员和狱吏,穿戴宗教服饰。
上诉庭3位法官以2对1驳回有关申请。法官贝朗热(Justice Dominique Belanger)表示,该法例明显地侵犯某些人的基本权利,例如师范专科女毕业生,她们可能因为戴上穆斯林头巾而被拒绝就业。
尽管如此,贝朗热认为,魁省政府引用「但书条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意味著该条法例不应停止执行,直至明年有关案件审理为止。
法官梅因维尔(Justice Robert Mainville)也决定拒绝该宗上诉请求,他指出,尽管有证据表明,某些人将承受「可能被描述为严重而且无法弥补的伤害」,但他认为,上诉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法例不成比例地针对妇女,而这正是本案关键的论点,因为但书条款不适用于《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条文中赋予的两性平等权利,「虽然我们肯定地可以得出结论,大多数教师是女性,我们也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大多数警员是男性。至于魁省妇女在工作时间穿戴宗教衣饰以代表真诚宗教信仰,跟同样做法的男子,两者比较的数字,我们没有有关资料。」
一个全国性穆斯林组织、一个公民自由团体、以及一名配戴头巾的大学生入禀要求停止执行该法例,他们提供的证据显示,有人因穿戴宗教衣饰而被拒绝就业。魁省高等法院在7月驳回他们的诉讼,裁定该等组织及涉事学生未能证明,该法例构成的伤害,足以支持颁令停止执行该法例的主要组成部分。
原告方都誓言他们会继续抗争。加拿大公民自由联会(Canadian Civil Liberties Association)平等计划主管阿维夫(Noa Mendelsohn Aviv)说,21法案对相关人士造成伤害,「我们不会停止抗争这项不公正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