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级别超SARS 疑似亦强制隔离

发布 : 2020-1-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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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国家卫健委昨发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并采取鼠疫级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比防治SARS更高级,疑似病人也须强制隔离。不过,内地部分人抗拒隔离规定,一个到上海的武汉人怀疑感染,拒绝返医院隔离,当局要派人寻找,惟至昨午未能寻回。

副总理孙春兰主持工作会议

周日(20日)在北京召开的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主持。她在会上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纳入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要求武汉采取更严格的举措,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内地的《传染病防治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和丙类共39种。甲类是指鼠疫、霍乱;乙类包括SARS、爱滋病、病毒性肝炎、禽流感、麻疹、狂犬病等。甲类传染病的防控包括对确诊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拒绝隔离治疗或擅自脱离隔离治疗者将由警方协助强制隔离治疗。发生感染病例场所或场所内人员将被隔离并实施封锁。经上一级政府决定可宣布为疫区。

到上海武汉人怀疑感染 拒返院隔离

当局提高防范措施,但有疑似患者却不愿被隔离治疗。一名到海南临高县度假的武汉人,因发烧到当地医院就医,医生让其转往省医院检查,该名患者却买机票打算离开,昨在机场被拦截送院隔离检查。另有一名18日抵上海的武汉人,20日因发烧到医院,昨诊断为疑似病例,医院要求他返回隔离,但被拒绝,当局为此发通告并派人寻找,至昨午仍未找到。

(武汉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