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警组织前主席、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受贿案昨在天津中院一审宣判,孟宏伟(左二)被判囚13年半。
【明报专讯】国际刑警组织前主席、公安部原副部长孟宏伟受贿案昨在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孟宏伟受贿罪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人民币,下同)。孟宏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被指收受利益约1446万
新华社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孟宏伟在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带来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446万馀元。
法院认为,孟宏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但鉴于孟宏伟到案后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考虑有部分赃款赃物未能追缴等情节,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召回国后失联 妻称政治逼害
孟宏伟今年66岁,2016年成为首位来自中国的国际刑警组织主席。2018年9月,孟宏伟由法国被召回国后,与在法国的妻子高歌失去联系。高歌报案寻夫,并向传媒指孟宏伟遭中国当局政治逼害,事件一度令国际刑警组织大为紧张。同年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孟宏伟涉嫌违法受查。
随后国际刑警组织表示,已收到孟宏伟的辞呈。2019年3月,孟宏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