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孔午非法赌场外被杀案 2被告囚10至12年可假释(图)
发布 : 2020-2-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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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案发现场。
【明报专讯】华人王孔午3年多前在一非法赌场外被枪杀一案,两华人被告曾喜桥和薛青龙昨被判无期徒刑,曾喜桥服刑12年后可申请假释,薛青龙则可10年后申请假释。
由于曾、薛两人均未入籍,故假释后会被递解出境。
此案发生于2016年11月6日深夜,3名蒙面枪手坐车进入米兰路3272号商场113号单位外的泊车场。这个113号单位当时是一处非法赌场。
三人在车内苦等5个多小时后,看到受害人王孔午出现,车上的一名枪手即跳下追击。王逃跑,枪手追上,近距离开枪,将王打死。
控方没有说明本案的杀人动机,但有证人说此曾喜桥和薛青龙和王孔午关系不错,曾和王更是好如弟兄。王死后,曾喜桥还筹款帮王办后事。
两被告之前都有案底,都是和非法持有枪械的罪名有关。其中曾喜桥的罪名更严重,他被判入狱3年多,2年后才获申请假释。
曾喜桥和薛青龙,之前已经被陪审团确定二级谋杀罪名成立,昨天是宣判量刑。
法官相信,曾喜桥和薛青龙虽然不是坐在车内的枪手,但他们是「积极的参与者」。他们知道,此行是打算去绑架王孔午。绑架过程中可能造成王死亡。案发时,他们都逗留在附近,不断使用手机开会、商量。
作案所用汽车是曾喜桥策划购买的,由控方的污点证人负责落实,向车行付了1,000元现金,将车拿到手。车牌的是曾另外一部汽车的车牌套上去。杀人后该车被开到湖边焚毁。到警方找到焚毁的车辆时,车牌已经被取走。
法官说,2名被告犯案的情节,是有多个加重刑期的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他们计划周密。为了犯案购置了一部汽车,2部手机,作案使用的面罩、手套和武器。此案犯案的时间也特别长。从半夜进入停车场,直到清晨5时许才动手。
期间他们本有机会可以叫停行动,但他们没有,而是互相商量,将计划贯彻到底。他们犯案时使用手枪。近年来多伦多枪械犯罪增加,法律对枪械犯罪的惩罚也加重。
2名律师在陈词时都尽力为被告开脱。曾喜桥的律师说,曾的这个二级谋杀,和误杀接近。并否认是本案的主谋。
薛青龙的律师则相容薛在本案中不过一个小角色,年轻成员,担当了把风之类的外围行动。
曾今年48岁。1995年从中国到加拿大后申请了难民身分而留下。他最初在面包房打工,后来专门给赌场提供设备。当他完成最低刑期的12年后,很可能被递解出境。
薛今年26岁,犯案时23岁。他18岁时和妹妹一起随父母移民来加拿大,当时他已经染有毒瘾。父母希望他到加拿大重新开始人生,但他的毒瘾根本没断。他2014年初次犯案时,移民局已经考虑将他递送出境。这次罪名成立,未来肯定会被送回去。
2人之前已因此案被拘押了2年3个月到4个月。由于案发迄今已经大约3年零3个月,因此他们都是在案发后一年左右时间落网的。
在昨天上午的聆讯中,控方要求将两被告的申请假释期定为15年。2名案犯的律师则要求10年。法官的判决接近辩方律师的建议。
本案中共有3名枪手,2人之前已经审结,一人承认误杀罪名,另一人承认协助杀人,还有一人至今逍遥法外。案中的污点证人则将于今年夏天受审。